經濟部製作「新修正商品標示法說明(影音教材)」、「新修正商品標示法QA」、「商品標示範例」、及「應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自主檢核表」,請查照

商品標示法已經總統111年5月18日公布修正,經濟部亦陸續公告修正依商品標示法授權訂定之各項特定商品標示基準,前開相關修正規定將於112518日開始適用。為使相關業者瞭解新修正商品標示法、特定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經濟部製作相關宣導資料,歡迎業者查閱並下載運用。
1、於Youtube頻道「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放置「新修正商品標示法說明(影音教材)」,(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ZGcurJxSWU 。)
2、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網站之「資料下載」項下「商品標示行政書表&參考資料」,放置「新修正商品標示法QA」、「商品標示範例」、及「應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自主檢核表」等,供業者查閱、下載。
 
另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將一般商品於國內流通販賣時,應確保該商品符合商品標示法或特定商品標示基準規定;且販賣業者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之商品,請業者應予注意,以免觸法。檢附「商品標示範例」及「應標示事項及標示方法自主檢核表」,及「本會111年126號函」,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