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110年2月1日生效,敬請查照。

標準檢驗局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110年2月1日生效,本次修正有關襪子部分說明如下:
1、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檢驗規定修正如下:
1)限檢驗供24個月以下、身高86公分以下或體重15公斤以下之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
2)有關應施檢驗紡織品之檢驗標準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應依據108年11月14日修訂公布辦理;另CNS15290包含童衣物之物理性安全要求,應符合108年7月12日修訂公布CNS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拉帶」,請參考附件3。
2、應施檢驗『織襪』檢驗規定修正如下:
1)織襪限檢驗供超過24個月、身高超過86公分及體重超過15公斤者穿著之織襪,戲劇服類及客製紡織品除外。
2)有關應施檢驗紡織品之檢驗標準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CNS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拉帶」,請參考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