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殺謂之虐

 不教而殺謂之

Dear會員們大家好,

上週,最令我們織襪產業同業感到嘔氣、忿忿難平的事,莫過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查市售運動襪成份標示的結果召開了記者會,會後新聞媒體竟然以斗大的、醒目的、聳動的、怵目驚心的標題「橡皮筋」充當彈性紗,運動襪87%不實”來誤導消費大眾,造成了會員同業以及本產業短中長期嚴重且負面的影響,甚至讓會員或業者蒙受了直接與立即性的傷害(包括產品被退貨、下架,重新花錢改標,品牌形象受損等),對此,公會除了向相關單位進行瞭解且表達了嚴正的抗議立場,並要求對此事做出一定的交代與善後。在此要特別感謝會員廠原加曾江輝,很熱心地在第一時間出面隨同公會拜訪了標檢局,之後終於有了回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將於明日(129)舉辦「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傳統產業商品標示相關事宜」之研商會議,希望對此關心的會員或同業有空可隨同公會前往進行溝通並提供建言。

平心而論,「商品標示法」本身立意良善,旨在促進商品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從而建立良好商業規範。只是,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以此事件為例:既然高達9成的業者普遍使用同樣的標示,那就表示此乃習慣通俗用法,即使有法律上認知的落差,也應先透過公會向會員或產業傳達改正的訊息,屆時不改,再加以取締或處罰,不是更圓滿嗎?這應該也是該法的本意與初衷。

對於執法單位,我們要感謝與鼓勵他們的辛苦和努力,卻要質疑其執法的方法及技巧。對於政府相關單位又再一次上演了一齣疊床架屋(資源浪費)、互踢皮球(本位主義)、各自為政、互扯後腿(效益抵銷)的歹戲,甚感心寒,怎講?舉例說明:像最近經濟部工業局正如火如荼地推動MIT台灣製產品認證標章制度,對我們本土織襪產業良性的發展具有正面影響及幫助,是值得期待的,只是沒想到同樣來自經濟部標檢局就來突放冷箭、潑了冷水,讓正要透過MIT標章來重塑我們優質台灣製襪品形象的努力與付出毀於一旦,所謂為山九仞(MIT),功虧一簣(標檢局),如此出師未捷身先死,直令人感到遺憾與可惜呀!老莊主張政府應無為而治確實比無能而治要好得多!

在此,我們也要呼籲政府各單位能確實重新地整頓權責、整合資源,以利亡羊補牢,以免前功盡棄、重蹈覆轍。

好了,該罵都罵了,該唸也都唸了。親愛的會員,請喘口氣、喝杯茶,把注意焦點移到公會本月的VITVIP吧!

1.最烏龍白目的事:標檢局記者會。

2.最令人義憤填膺的事:媒體的不實報導。

3.最令人充實的事:織襪產業的學習營又已開始了。

4.最令人高興的事:業績進補的三場展售會

5.最熱心的人:

原加曾江輝(拜訪標檢局)

名洲—蕭郁臻(為文駁斥媒體錯誤報導)

6.最值得歡迎(新會員)

三井公司—陳上千(平祺推薦)

啟大公司謝啟(平祺推薦)

倍絲特公司謝翊鴻(公會推薦)

歡迎他們成為公會大家庭的準新鮮人。

7.最值得恭禧:三合豐—張瑞堯(女兒的于歸之喜)

8.最值得感謝:程寶珠白家瑜(沒人反對吧!)

9.最值得祝福:本月的壽星們,祝他們生日快樂!(遲來的祝福,一樣誠意)

原加(陳琪樺)、琨蒂絲(魏懿慈)永貴(黃賜領)泉樺(劉信佑劉晏良)歐樂(賴慶榕)益纖(陳毓茵)創展(范仁東)華湑(黃玉嬌)鼎合(吳玉菱)鼎泰(張逸祥)豐本(劉又溍)福助(魏張阿慎)、立穎(蕭樹全)、鼎悅(林嵋盈)、億群(黃敬淵)、長弓(張哲瑋)

 

           理事長   平祺  敬上 2010.1.28

P.S.因為電腦當機,文章重打,較晚e出,請包涵。